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一期) |
建设单位名称 |
山东平明建材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建设地点 |
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南首
(北纬:37°10′20″;东经:117°43′16″) |
主要产品名称 |
沥青水稳混凝土、乳化沥青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沥青水稳混凝土20万吨、乳化沥青100吨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沥青水稳混凝土20万吨、乳化沥青100吨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8.09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8.10 |
调试时间 |
2019.09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0.11.03、2020.11.04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投资总概算 |
56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70万元 |
比例 |
1.25% |
实际总投资 |
4600万元 |
环保投资 |
56万元 |
比例 |
1.22% |
验收
监测
依据 |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7] 682号);
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
3、《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5、《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
6、《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2019.12.23);
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 141号);
8、《关于下发<淄博市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淄环函[2018]2号);
9、《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09);
10、《关于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高青县环境保护局(高环审[2018]96号)。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SO2、NOX、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项目运营期间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及《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具体数值见表1-1。
表1-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颗粒物 |
20 |
二氧化硫 |
100 |
氮氧化物 |
100 |
沥青烟 |
75 |
苯并[a]芘 |
0.30×10-3 |
非甲烷总烃 |
120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臭气浓度 |
2000(15m高排气筒,无量纲) |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臭气浓度:项目运营期间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具体数值见表1-2、1-3。
表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排放方式 |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备注 |
无组织 |
其他颗粒物 |
颗粒物 |
1.0 |
-- |
-- |
非甲烷总烃 |
4.0 |
-- |
-- |
苯并[a]芘 |
0.008ug/m3 |
-- |
表1-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方式 |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量纲) |
备注 |
无组织 |
-- |
臭气浓度 |
20 |
-- |
二、噪声
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3。
表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等效声级 |
昼间 |
夜间 |
3类 |
dB(A) |
65 |
55 |
三、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
污染物总量
控制指标 |
我公司未向污染物总量主管部门申请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总量参照执行《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09)中总量要求:颗粒物1.72t/a,氮氧化物1.9024t/a,二氧化硫0.324t/a。
|
|
|
|
|
|
|
|
表二:工程概述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村民收入水平,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计划于高青县青城镇西纸坊村以南50米处建设“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规划建设HZS120D混凝土搅拌站一座、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座以及乳化沥青生产线一条,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吨、沥青水稳混凝土20万吨、乳化沥青100吨。2018年9月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29日高青县环境保护局以高环审[2018]96号文对报告表进行了环评审批。
因资金原因,“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目前,一期工程主要建设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座以及乳化沥青生产线一条,HZS120D混凝土搅拌站待二期工程建设。
2、项目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情况
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青县青城镇西纸坊村南首(北纬:37°10′20″;东经:117°43′16″),地理位置见附图1。
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位于厂区中部,乳化沥青生产线位于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南侧,厂区东侧为原料仓库,厂区西部为辅助办公用房。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东侧和南侧为河道,西侧为道路,北侧为山东平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及四邻关系见附图3。
3、周围敏感点情况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沥青混凝土装置区100m范围,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物,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北侧约365m处的东纸坊村,具体见附图2。
4、项目组成
本项目主要工程情况见表2-1。
表2-1 项目工程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工程类别 |
工程名称 |
环评设计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 |
相符性 |
1 |
主体工程 |
HZS120D混凝土搅拌站 |
671m2,新建,一座,主要由配料机、搅拌站主体、水泥秤总成、粉煤灰秤总成、水秤及供水系统、外加剂供应系统、供气系统、粉料输送系统、除尘系统、控制室组成 |
待二期工程建设 |
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 |
1000m2,新建,一座,主要由地面配料及输送系统、石料干燥系统、石料提升系统、石料筛选系统、热石料贮仓、计量系统、沥青输送贮存系统、矿粉系统、回收粉系统、搅拌系统、机架主体系统、气源供应系统、废气净化系统、电气及微机控制系统、成品储料仓、导热油供热系统组成 |
1000m2,新建,一座,主要由地面配料及输送系统、石料干燥系统、石料提升系统、石料筛选系统、热石料贮仓、计量系统、沥青输送贮存系统、矿粉系统、回收粉系统、搅拌系统、机架主体系统、气源供应系统、废气净化系统、电气及微机控制系统、成品储料仓、导热油供热系统组成 |
与环评一致 |
乳化沥青生产线 |
224.5m2,新建,一座,主要由乳化剂掺配罐、沥青储罐、水箱、乳化机、沥青齿轮泵、乳液齿轮泵、抽出泵组成 |
224.5m2,新建,一座,主要由乳化剂掺配罐、沥青储罐、水箱、乳化机、沥青齿轮泵、乳液齿轮泵、抽出泵组成 |
与环评一致 |
2 |
辅助工程 |
办公生活用房 |
255m2,新建,1座,砖混/钢结构,为办公及职工休
息场所 |
255m2,新建,1座,砖混/钢结构,为办公及职工休
息场所 |
与环评一致 |
理化试验用房 |
130m2,新建,1座,砖混/钢结构,为原料、产品质
量检验场所 |
130m2,新建,1座,砖混/钢结构,为原料、产品质
量检验场所 |
与环评一致 |
门卫室/磅房 |
35m2,新建,1座,砖混/钢结构 |
35m2,新建,1座,砖混/钢结构 |
与环评一致 |
3 |
公用工程 |
供水 |
来自区域供水管网 |
来自区域供水管网 |
与环评一致 |
供电 |
来自区域供电管网 |
来自区域供电管网 |
与环评一致 |
供热 |
沥青储存、使用过程保温供热来自装置配套天然气导热油炉,石子骨料烘干系统配套燃烧装置,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
沥青储存、使用过程保温供热来自装置配套天然气导热油炉,石子骨料烘干系统配套燃烧装置,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
与环评一致 |
供天然气 |
外购罐装天然气 |
厂区西侧设置天然气调压柜一座,天然气管路由市政天然气管道接入 |
与环评不一致 |
4 |
环保工程 |
废水治理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
与环评一致 |
废气治理 |
块石破碎粉尘经洒水降尘、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粉料卸料粉尘经料仓配套除尘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上料粉尘经装置自带除尘系统净化后有组织排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上料粉尘、石料烘干粉尘、石料筛分粉尘经装置配套除尘器净化后有组织排放;物料输送粉尘经传送带隔尘罩阻挡、自然沉降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沥青烟尘经静电捕集器+活性炭吸附净化后有组织排放;石料烘干系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 |
砂石骨料卸料粉尘经洒水降尘、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粉料卸料粉尘经料仓配套除尘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上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石料烘干粉尘、石料筛分粉尘经装置配套除尘器净化后有组织排放;物料输送粉尘经传送带隔尘罩阻挡、自然沉降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沥青烟尘经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净化后有组织排放;石料烘干系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 |
-- |
固废治理 |
筛分得到的废石料外售综合利用,静电捕集收集沥青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除尘器收集尘渣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筛分得到的废石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导热油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除尘器收集尘渣、水喷淋装置底泥晾干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噪声措施 |
各种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通过厂房隔声 |
各种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通过厂房隔声 |
与环评一致 |
|
|
|
|
|
|
|
5、工程投资
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22%。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2-2。
表2-2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内容 |
实际投资情况 |
类别 |
投资
(万元) |
类别 |
投资
(万元)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粉料料仓配套布袋除尘器(7套) |
21.0 |
粉料料仓配套布袋除尘器(1套) |
3.0 |
2 |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配套布袋除尘器系统及集气罩、15m高排气筒(H1)配套设施(1套) |
5.0 |
二期工程建设 |
3 |
废气处理设施 |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石料烘干粉尘、石子筛选粉尘配套“旋风+布袋”2级除尘系统及集气罩、15m高排气筒(H2)配套设施(1套) |
10.0 |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上料粉尘配套集气罩、15m高排气筒(H1)配套设施(1套);石料烘干粉尘、石子筛选粉尘、石料烘干系统燃烧废气配套布袋除尘系统及集气罩、16.5m高排气筒(H2)配套设施(1套);另石料烘干系统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 |
25.0 |
4 |
石料烘干系统燃烧废气、低氮燃烧技术、15m高排气筒(H3)配套设施(1套) |
5.0 |
5 |
沥青烟气经静电捕集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集气罩、废气引导管路、15m高排气筒(H4)配套设施(1套) |
10.0 |
沥青烟气配套建设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20m高排气筒(H3)配套设施(1套) |
10.0 |
6 |
导热油炉废气、低氮燃烧技术、15m高排气筒(H5)配套设施 |
5.0 |
导热油炉废气、低氮燃烧技术、15m高排气筒(H4)配套设施 |
5.0 |
7 |
噪声处理设施 |
基础减振降噪、低噪声设备 |
5.0 |
基础减振降噪、低噪声设备 |
5.0 |
8 |
固废处理设施 |
装置配套废石料料仓、危险废物暂存间 |
4.0 |
装置配套溢料仓和回收粉仓并连接一套布袋除尘器和一根15m高排气筒、危险废物暂存间 |
4.0 |
9 |
废水处理设施 |
化粪池、废水收集池 |
2.0 |
化粪池 |
1.0 |
10 |
其它 |
绿化、地面硬化 |
3.0 |
绿化、地面硬化 |
3.0 |
合计 |
70.0 |
合计 |
56 |
6、产品方案及规模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见表2-3。
表2-3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原环评喷锌规模 |
实际喷锌规模 |
变化情况 |
1 |
商品混凝土 |
20万t/a |
0 |
一期工程不生产 |
2 |
沥青水稳混凝土 |
20万t/a |
20万t/a |
与环评一致 |
3 |
乳化沥青 |
100 t/a |
100 t/a |
与环评一致 |
7、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主要设备见表2-4,乳化沥青生产装置主要设备见表2-5。
表2-4 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主要设备
序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型号/规格 |
环评中数量
(台/套) |
实际建设情况
(台/套) |
变化情况 |
1 |
地面配料及输送系统 |
-- |
-- |
-- |
-- |
1.1 |
地面配料仓 |
80t/h |
5 |
5 |
与环评一致 |
1.1.1 |
减速机 |
功率2.2kW |
5 |
5 |
与环评一致 |
1.1.2 |
输送皮带 |
宽度600mm |
5 |
5 |
与环评一致 |
1.1.3 |
变频器 |
(合资/台安) |
5 |
5 |
与环评一致 |
1.1.4 |
仓内过滤网 |
-- |
5 |
5 |
与环评一致 |
1.1.5 |
断料检测智能报警装置 |
-- |
5 |
5 |
与环评一致 |
1.1.6 |
砂仓侧壁振动器 |
功率0.2kW |
2 |
2 |
与环评一致 |
1.1.7 |
工作平台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1.8 |
破碎机 |
功率75kW |
2 |
0 |
一期工程未建设 |
1.2 |
集料输送机 |
270t/h;7.5kW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3 |
初级过滤筛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4 |
倾斜输送机 |
270t/h;7.5kW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2 |
石料干燥系统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2.1 |
石料烘干部分 |
处理能力280t/h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2.1.1 |
进料箱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2.1.2 |
出料箱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2.1.3 |
传动装置 |
功率22kW |
4 |
4 |
与环评一致 |
2.1.4 |
金属支架及工作平台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2.2 |
燃烧器 |
EB9N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2.3 |
燃料储存罐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3 |
石料提升系统 |
处理能力280t/h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3.1 |
电动机/减速机 |
功率22kW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3.2 |
耐磨板链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3.3 |
板链自动调整装置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3.4 |
出料口防磨装置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3.5 |
防倒转装置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4 |
石料筛选系统 |
处理能力280t/h;五层九段快装式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4.1 |
筛网 |
5×5/10×10/17×17/22×22/35×35 |
5 |
5 |
与环评一致 |
4.2 |
电动机 |
15kW |
2 |
2 |
与环评一致 |
4.3 |
振幅调整装置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5 |
热石料贮仓系统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5.1 |
热料仓 |
总容积55m3 |
5 |
5 |
与环评一致 |
5.1.1 |
连续式料位计 |
-- |
5 |
5 |
与环评一致 |
5.1.2 |
溢料口 |
-- |
5 |
5 |
与环评一致 |
5.1.3 |
废料口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5.1.4 |
电控气动料门 |
-- |
5 |
5 |
与环评一致 |
5.1.5 |
电控阀 |
-- |
10 |
10 |
与环评一致 |
5.1.6 |
气缸 |
-- |
5 |
5 |
与环评一致 |
5.2 |
溢料过滤装置 |
悬挂斗式;容积2m3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5.2.1 |
溢料仓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5.2.2 |
电控气动料门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5.2.3 |
电控阀及气缸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5.3 |
废料过渡装置 |
悬挂斗式;容积2m3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5.3.1 |
溢料仓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5.3.2 |
电控气动料门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5.3.3 |
电控阀及气缸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 |
计量系统 |
-- |
-- |
-- |
-- |
6.1 |
热石料计量系统 |
最大称量重量3600kg;精度±0.3%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1.1 |
计量斗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1.2 |
电控气动料门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1.3 |
电控阀气缸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1.4 |
电子传感器 |
全封闭、防水型、量程3000kg |
4 |
4 |
与环评一致 |
6.2 |
沥青计量系统 |
最大称重容量300kg;精度±0.1%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2.1 |
计量斗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2.2 |
电控气动料门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2.3 |
电控阀气缸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2.4 |
电子传感器 |
全封闭、防水型、量程3000kg |
3 |
3 |
与环评一致 |
6.3 |
矿粉计量系统 |
最大称重容量500kg,计量精度±0.2%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3.1 |
计量斗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3.2 |
电控气动料门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3.3 |
电控阀气缸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6.3.4 |
电子传感器 |
全封闭、防水型、量程3000kg |
3 |
3 |
与环评一致 |
7 |
沥青输送、贮存系统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7.1 |
沥青输送系统 |
流量35m3/h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7.1.1 |
沥青螺杆泵 |
功率11kW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7.1.2 |
沥青输送管道 |
Φ=76mm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7.2 |
沥青喷射装置 |
将沥青喷入搅拌缸内;流量50m3/h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7.2.1 |
沥青螺杆泵 |
功率15kW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7.2.2 |
沥青输送管道 |
Φ=108mm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7.3 |
沥青贮存系统 |
卧式储罐;容量50m3 |
4 |
4 |
与环评一致 |
8 |
矿粉储存系统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8.1 |
矿粉储存仓 |
容量50m3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8.1.1 |
仓体 |
立式圆筒仓,容量50m3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8.1.2 |
气力输送装置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8.1.3 |
防堵破拱装置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8.2 |
矿粉提升装置 |
垂直斗式提升;35t/h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8.2.1 |
提升机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8.2.2 |
减速机 |
4kW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8.2.3 |
锚链自动调整装置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8.3 |
矿粉螺旋输送机 |
7.5kW;35t/h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8.4 |
回收粉贮存装置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9 |
搅拌系统 |
双轴叶浆强制搅拌器;3000kg/批次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9.1 |
搅拌缸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9.2 |
减速机 |
功率55kW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9.3 |
耐磨型搅拌叶臂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9.4 |
电控阀及气缸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0 |
机架主体系统 |
三层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1 |
气源供应系统 |
螺杆式空压机;6.8m3/min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2 |
废气处理装置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2.1 |
二级除尘器 |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
1 |
布袋除尘器:2套 |
与环评不一致 |
12.2 |
静电捕集+活性炭吸收装置 |
-- |
1 |
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1套 |
与环评不一致 |
13 |
电气及微机控制系统 |
--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4 |
成品储料仓 |
320T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5 |
导热油炉 |
QXM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表2-5 乳化沥青生产装置主要设备
序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型号/规格 |
环评中数量
(台/套) |
实际建设情况
(台/套) |
变化情况 |
1 |
乳化沥青设备 |
HRS-6型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1 |
乳化剂掺配罐 |
Φ1150×1250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2 |
乳化沥青储罐 |
卧式储罐:容量50m3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3 |
水箱 |
1200×1500×
1000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4 |
沥青齿轮泵 |
LCB-3A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5 |
乳液齿轮泵 |
LCB-3B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6 |
乳化机 |
RH-6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1.7 |
成品抽出泵 |
LCB-6A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8、供电
项目用电由区域供电网供给,年耗电量约3.5万kW·h。
9、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定员20人,实行白天8h工作制,年工作天数为150d。
二、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5。
表2-5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序号 |
名称 |
原环评用量 |
实际用量 |
变化情况 |
备注 |
原辅材料 |
1 |
块石 |
182000 t/a |
石子骨料:91000 t/a |
直接购买成品骨料,不进行破碎 |
沥青水稳混凝土生产原材料 |
2 |
沥青 |
10000 t/a |
5000 t/a |
减少5000t/a |
3 |
矿粉 |
8000 t/a |
4000 t/a |
减少4000t/a |
4 |
水泥 |
26680 t/a |
待二期工程生产 |
5 |
砂子 |
56090 t/a |
6 |
石子 |
92700 t/a |
7 |
煤灰 |
6930 t/a |
8 |
水及外加剂 |
17600 t/a |
9 |
沥青 |
50 t/a |
25 t/a |
减少25t/a |
乳化沥青生产线 |
10 |
乳化剂 |
0.6 t/a |
0.3 t/a |
减少0.3t/a |
能源消耗 |
1 |
电 |
10万kW·h/a |
3.5万kW·h/a |
与环评不一致
(一期工程用量) |
区域供电网供给 |
2 |
水 |
17980 m3/a |
145m3/a |
与环评不一致
(一期工程用量) |
区域自来水管网供给 |
3 |
天然气 |
180万m3/a |
90万m3/a |
减少90万m3/a |
采用管道天然气 |
|
|
|
|
|
|
|
2、给排水
(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乳化沥青混合搅拌用水、水喷淋设施补充水和职工生活用水,总用水量为145m3/a,用水由区域自来水管网供给。
①乳化沥青混合搅拌用水:乳化沥青混合搅拌时需要加水混合,沥青与水混合比例为1:1,则新鲜水用量为50m3/a。
②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则职工生活盥洗用水量为90m3/a。
③水喷淋设施补充水:水喷淋设施用水需要定期补充,年补充量约为5m3/a。
(2)排水
项目水喷淋设施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乳化沥青混合搅拌用水在生产过程中损耗,则生产上无废水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污水,产生量约为90m3/a,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三、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沥青水稳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1,乳化沥青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2。

图2-1 沥青水稳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图2-2 乳化沥青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沥青水稳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
①卸料:外购石子骨料由汽车运输至厂内,储存于封闭料棚内;矿粉由封闭罐车运送至厂内,由气力输送系统运送至矿粉储存仓内;外购沥青由专用罐车经密闭管道输送至厂内沥青罐内,由燃气导热油炉加热并保持150~180摄氏度。
②石子骨料热烘干:不同规格的石子骨料经装载机由料仓送入配料系统,通过配料斗输送带送至烘干筒内,烘干筒旋转带动石料翻滚进行干燥。石料烘干系统配套烘干炉,以燃烧天然气供热。加热石子骨料至140~160℃。
③石子骨料筛分:经加热后的石子骨料从烘干筒出料槽进入提升机,将热石料运送至激振分子筛系统进行筛选,经筛选合格后热石料进入热石料分级储存仓,不合格的石料送入废料仓。
④计量、搅拌:热石料、矿粉由微机系统通过电子秤按照工艺要求自动计量,当达到预设值计量斗门自动开启,砂石料、矿粉进入搅拌缸。同时沥青由沥青罐经沥青泵输送至计量装置,经自动称量后由管道送入搅拌缸,与砂石料、矿粉经设定的时间均匀搅拌,并经化验合格后卸至运输车辆或成品储料仓内,送往施工现场使用。
(2)乳化沥青生产工艺流程
①首先将自来水用导热油炉加热至70℃左右。
②将加热好的水引入乳化剂掺配罐中,然后取适量的外购乳化剂加入掺配罐中与水进行调配。
③利用导热油炉加热石油沥青至110℃左右,由沥青齿轮泵送至乳化机。
④启动沥青乳化机,按配比将乳化剂掺配罐内的匀质乳化液和沥青储罐内的沥青泵入乳化机中,经乳化机作用后由成品抽出泵泵入乳化沥青储罐中暂存待用。
因资金原因,“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座以及乳化沥青生产线一条,HZS120D混凝土搅拌站待二期工程建设;此外,一期工程未建设破碎系统,沥青水稳混凝土生产原材料直接购买成品石子骨料,不进行石块破碎处理。
其他变动情况详见表2-6。
表2-6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变更情况
序号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更原因 |
环境影响变化 |
1 |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上料粉尘、石料烘干粉尘、石料筛分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2级除尘净化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上料粉尘、石料烘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H1)排放 |
根据现场实际设备布置情况调整废气走向,缩短管道铺设长度。根据调研,选择处理效率更高的环保设施 |
未显著造成不利的环境影响 |
石料烘干粉尘、石料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一根16.5m高排气筒(H2)排放 |
2 |
石料烘干系统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石料烘干系统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与石料烘干粉尘、石料筛分粉尘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一根16.5m高排气筒(H2)排放 |
3 |
沥青烟气通过静电捕集净化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沥青烟气通过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
4 |
-- |
溢料仓及回收粉仓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2019.12.23)、《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重大变动定义为“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或影响加重)的”。
经比对,首先本项目不属于通知中的重点行业。其次,本项目性质、规模和地点均没有发生变化。仅根据现场实际设备布置情况调整废气走向,缩短管道铺设长度;并根据调研结果,选择处理效率更高的环保设施;溢料仓及回收粉仓增加一套布袋除尘器将无组织颗粒物变为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各废气达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满足要求,未显著造成不利的环境影响,故本项目的工程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一、项目主要污染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砂石骨料卸车粉尘、粉料卸车粉尘、上料粉尘、物料输送粉尘、石料烘干系统燃烧废气、石料烘干粉尘、石子筛选粉尘、沥青烟、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1)砂石骨料卸车粉尘:外购砂石骨料由运输车辆卸至密闭料仓时会产生粉尘,由于本项目所用骨料如石子、砂砾的粒径较大,且储存空间密闭,大部分粉尘可经重力作用在储料仓瞬间沉积,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外环境。
(2)粉料卸车粉尘:本项目所用矿粉采用罐车运输的方式运至厂内,以高压空气为动力源自罐车输送至封闭式料仓中,在输送过程中料仓的压力大于大气压,由此伴随着仓内压力的产生,多余气体通过料仓顶除尘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
(3)上料粉尘:本项目砂石骨料通过装载机运至上料仓中,粉料由螺旋输送机送至上料仓内。螺旋输送机为全密闭状态,粉料上料过程无粉尘产生,粉尘主要为装载机作业过程产生。粉尘经上料口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H1)有组织排放,没有被收集到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物料输送粉尘:在各生产环节之间,砂石骨料通过料斗、输送带的方式进行输送,矿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行输送。其中螺旋输送机输送过程为全密封状态无粉尘产生,砂石骨料输送过程有少量粉尘产生,本项目对输送带进行密闭处理,生产场所洒水降尘,大部分粉尘沉降,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5)石料烘干粉尘、石子筛选粉尘:石料在烘干筒内烘干加热,烘干筒不停转动过程使石料间接均匀受热,在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粉尘;石料筛选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粉尘,石料烘干粉尘、石子筛选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6.5m高排气筒(H2)有组织排放,没有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6)石料烘干系统燃烧废气:石料在烘干筒内烘干加热,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烟气与石料烘干粉尘、石子筛选粉尘一起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6.5m高排气筒(H2)有组织排放。
(7)沥青烟气:沥青烟气主要产生环节为成品斗车提升送入成品仓的过程、在成品仓储存出料过程及抽出泵输送至乳化沥青储罐过程。沥青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H3)有组织排放,没有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8)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本项目配套一台天然气导热油炉为生产供热,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15m高排气筒(H4)有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水喷淋设施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乳化沥青混合搅拌用水在生产过程中损耗,则生产上无废水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污水,产生量约为144m3/a,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沉渣、自然沉降的沉渣回用于生产;水喷淋装置产生的底泥晾干后回用于生产。则项目固废主要为石子筛选产生的废石料、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导热油和职工生活垃圾。
(1)废石料: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筛选分级工序产生一定量废石料,产生量约为18.2t/a,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2)废活性炭:本项目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内装有活性炭,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为0.12t/a,在危废间暂存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废UV灯管:本项目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内安有UV灯管,UV灯管使用寿命约为5年,每次产生量约为20根,废UV灯管属于HW29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23-29,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导热油:导热油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炭化等原因导致性能下降,需要定期更换。本项目导热油更换频次约10年/次,废导热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49-08,每次废导热油产生量约为4t,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150d,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传送带、搅拌机、提升机、空压机、风机、泵类等机器设备运行发出的噪声,其声级在80~95dB(A)间。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各机器设备上设置减震垫,通过加强设备维护及距离衰减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1、废气

-
2、固废

|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2018年9月,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见附件8。
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高环审[2018]96号《关于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要求详见附件7,主要内容为: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青城镇西纸坊村南首。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5132m2,主要利用空闲土地新建一座HZS120D混凝土搅拌站以及一座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同时配套建设办公室、实验室等配套设施及相关配套设备。
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所列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建设和生产。
2、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并重点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要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并安排专人负责工地环境工作。在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扬尘控制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2)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所有废水不得外排。
(3)项目主要废气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沥青烟、苯并芘、非甲烷总烃等,锅炉燃烧废气等。沥青烟、苯并芘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沿15米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井芘等废气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引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沿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及《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淄环发【2018】24号)中相关要求;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采取料仓密闭、雾炮机洒水等措施,粉尘等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4)项目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工艺中的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滴漏沥青,生产过程中的废导热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生产工艺废料、滴漏沥青、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作生产;废导热油(产量为4t/10a,危废代码:HW49 900-249-08)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暂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5)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6)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根据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因素,定期不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3、若该项目的建设性质、内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动,须按照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4、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运3个月内,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5、高青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间的环境监察工作。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 |
落实情况 |
落实结果 |
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要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并安排专人负责工地环境工作。在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扬尘控制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项目施工前我公司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并安排专人负责工地环境工作。在项目施工期间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扬尘控制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已落实 |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所有废水不得外排。 |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盥洗废水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化粪池废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所有废水没有外排。 |
一期工程已落实 |
项目主要废气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沥青烟、苯并芘、非甲烷总烃等,锅炉燃烧废气等。沥青烟、苯并芘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沿15米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井芘等废气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引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沿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及《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淄环发【2018】24号)中相关要求;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采取料仓密闭、雾炮机洒水等措施,粉尘等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沥青烟、苯并芘、非甲烷总烃等和锅炉燃烧废气。本项目砂石骨料上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石料烘干系统(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石料烘干粉尘、石子筛选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气经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配套低氮燃烧器)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及《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淄环发【2018】24号)中相关要求;项目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采取料仓密闭、雾炮机洒水等措施,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
一期工程已落实 |
项目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工艺中的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滴漏沥青,生产过程中的废导热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生产工艺废料、滴漏沥青、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作生产;废导热油(产量为4t/10a,危废代码:HW49 900-249-08)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暂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工艺中的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滴漏沥青、水喷淋装置底泥、生产过程中的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生产工艺废料收集后外售;滴漏沥青、除尘器收集粉尘、水喷淋装置底泥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产量为4t/10a,危废代码:HW49 900-249-08)、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2t/a,危废代码:HW49 900-041-49)、废UV灯管(产生量约20根/5a,危废代码:HW29 900-023-29)收集后于危废间暂存,待达到处理量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已落实 |
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
2020.11.03,2020.11.04两天的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 |
我公司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
我公司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根据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因素,定期不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根据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因素,定期不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应急预案编制中 |
若该项目的建设性质、内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动,须按照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的建设性质、内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
已落实 |
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
项目建设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
已落实 |
|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一、监测分析全过程质量控制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准确性,在本次监测中对监测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1. 及时了解工况情况,保证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验收要求;
2. 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 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4. 采样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声级计测量前后进行校准;
5. 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授权签字人审定。
二、现场监测仪器质控措施
1、废气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监测期间,废气监测按照《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采样设备及实验室分析仪器使用情况见表5-2。
表5-1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排放方式 |
监测项目 |
依据及分析方法 |
检出限(mg/m3) |
无组织 |
颗粒物 |
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
0.001 |
非甲烷总烃 |
HJ 604-2017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
0.07 |
有组织 |
颗粒物
(进口) |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的采样方法 |
-- |
颗粒物
(出口) |
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
1 |
二氧化硫 |
HJ 57-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
3 |
氮氧化物 |
HJ 693-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3 |
苯并[a]芘 |
HJ/T 40-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
2ng/m3 |
沥青烟 |
HJ/T 45-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 重量法 |
-- |
非甲烷总烃 |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排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0.07 |
表5-2采样设备及实验室分析仪器一览表
样品类别 |
检测项目 |
现场采样仪器 |
实验室分析仪器 |
有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进口:
3012H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CY/HJ-056、059、058、055 |
FA2204B 电子天平SYS-018
101-1EBS 电热鼓风干燥箱SYS-019 |
排气筒出口:
3012H-D 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 CY/HJ-077、057 |
101-1EBS 电热鼓风干燥箱SYS-019
THCZ-150恒温恒湿称量系统SYS-155
MS105DU电子天平1/100000 SYS-154 |
二氧化硫 |
3012H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CY/HJ-059
3012H-D 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CY/HJ-057 |
/ |
氮氧化物 |
/ |
苯并[a]芘 |
3012H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CY/HJ-058、CY/HJ-055
3012H-D 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CY/HJ-077、CY/HJ-057 |
LC-16 高效液相色谱仪 SYS-072 |
沥青烟 |
FA2204B电子天平SYS-018 |
非甲烷总烃 |
100mL玻璃注射器 |
GC9790Ⅱ 福立气相色谱仪 SYS-118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ADS-2062E 智能综合采样器CY/HJ-075、064、066、094、062、072、092 |
ME204E 电子天平SYS-153
LHP-160恒温恒湿培养箱SYS-074 |
非甲烷总烃 |
100mL玻璃注射器 |
GC9790Ⅱ 福立气相色谱仪 SYS-118 |
2、噪声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厂界噪声监测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相关要求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3,噪声监测设备见表5-4,噪声检测设备校核情况详见表5-5。
表5-3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类别 |
项目 |
检测依据 |
监测方法 |
检出限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Leq(A) |
GB12348-2008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
表5-4 噪声监测设备
类别 |
检测项目 |
现场采样仪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噪声 |
AWA6228型多功能声级计CY/TY-024 |
表5-5 噪声校核质控表
被校准仪器名称 |
仪器
编号 |
校准时间 |
仪器测量前
校正值dB |
仪器测量后
校正值dB |
指标 |
评价 |
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 |
CY/TY
-024 |
2020.11.03 |
昼间 |
93.8 |
93.7 |
94dB±0.5 |
合格 |
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 |
CY/TY
-024 |
2020.11.04 |
昼间 |
93.7 |
93.7 |
94dB±0.5 |
合格 |
|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方案
|
一、废气
1、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采样、布点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进行。无组织排放废气根据监测当天的风向布点,在厂界上风向设一个点、下风向设三个点,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的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湿度等气象参数。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一览表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1 |
无组织排放源上风向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设1个参照点,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设三个监控点 |
颗粒物 |
3次/d、监测2d |
2 |
非甲烷总烃 |
4次/d、监测2d |
3 |
2、有组织排放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布点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进行。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见表6-2。
表6-2 有组织废气监测一览表
序号 |
监测点位 |
检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1 |
1#布袋除尘器(投料工序)进口 |
颗粒物 |
3次/d,监测2d |
1#布袋除尘器(投料工序)排气筒出口 |
2 |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进口 |
颗粒物 |
3次/d,监测2d |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出口 |
颗粒物、SO2、NOX |
3 |
导热油炉排气筒出口 |
颗粒物、SO2、NOX |
3次/d,监测2d |
4 |
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进口 |
颗粒物、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沥青烟 |
3次/d,监测2d |
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排气筒出口 |
5 |
布袋除尘器(溢料仓及回收粉仓)进口(备注:不具备检测条件) |
颗粒物 |
3次/d,监测2d |
布袋除尘器(溢料仓及回收粉仓)排气筒出口 |
二、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布点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监测布点见表6-3。
表6-3 厂界噪声监测一览表
序号 |
点位 |
项目 |
监测频次 |
1 |
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各设1个监测点位 |
噪声 |
昼间监测1次
监测2d |
|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一、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对验收监测工况的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验收监测。
表7-1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统计表
时间 |
原料名称 |
设计使用量 |
实际使用量 |
生产负荷 |
2020.11.03 |
沥青水稳混凝土 |
20万t/a
(666.7 t/d) |
666.7 t/d |
100% |
2020.11.04 |
666.7 t/d |
100% |
2020.11.03 |
乳化沥青 |
100 t/a
(0.33 t/d) |
0.26 |
79% |
2020.11.04 |
0.264 |
80% |
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在79%~100%(见附件工况证明),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能够达到《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废气检测结果及分析
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7-1,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见表7-2,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见表7-3,无组织苯并[a]芘监测结果见表7-4,无组织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见表7-5,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见表7-6。

图7-1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2020年11月03日,2020年11月04日)
表7-2 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单位μg/m3)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检测点位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最大值 |
标准限值 |
颗粒物 |
2020.11.03 |
上风向1# |
276 |
263 |
208 |
381 |
1000 |
下风向2# |
242 |
193 |
381 |
下风向3# |
294 |
316 |
243 |
下风向4# |
225 |
298 |
347 |
2020.11.04 |
上风向1# |
137 |
211 |
212 |
291 |
下风向2# |
205 |
194 |
282 |
下风向3# |
256 |
246 |
247 |
下风向4# |
291 |
229 |
265 |
表7-3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单位mg/m3)
监测
项目 |
监测日期 |
检测点位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最大值 |
标准
限值 |
非甲烷总烃 |
2020.11.03 |
上风向1# |
0.67 |
0.57 |
0.61 |
0.69 |
0.91 |
4.0 |
下风向2# |
0.85 |
0.67 |
0.91 |
0.77 |
下风向3# |
0.70 |
0.73 |
0.72 |
0.83 |
下风向4# |
0.70 |
0.72 |
0.74 |
0.80 |
2020.11.04 |
上风向1# |
0.57 |
0.69 |
0.64 |
0.66 |
0.85 |
下风向2# |
0.85 |
0.75 |
0.76 |
0.69 |
下风向3# |
0.79 |
0.75 |
0.68 |
0.76 |
下风向4# |
0.84 |
0.71 |
0.75 |
0.85 |
表7-4 无组织苯并[a]芘监测结果(单位ng/m3)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检测点位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最大值 |
标准限值 |
苯并[a]芘 |
2020.11.03 |
上风向1# |
ND |
ND |
ND |
-- |
8.0 |
下风向2# |
ND |
ND |
ND |
下风向3# |
ND |
ND |
ND |
下风向4# |
ND |
ND |
ND |
2020.11.04 |
上风向1# |
ND |
ND |
ND |
2.2 |
下风向2# |
1.4 |
ND |
ND |
下风向3# |
1.6 |
ND |
1.4 |
下风向4# |
2.2 |
1.9 |
2.1 |
表7-5 无组织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无量纲)
监测
项目 |
监测日期 |
检测点位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最大值 |
标准
限值 |
无组织臭气 |
2020.11.03 |
上风向1# |
12 |
11 |
11 |
12 |
15 |
20 |
下风向2# |
15 |
14 |
15 |
15 |
下风向3# |
14 |
15 |
14 |
15 |
下风向4# |
15 |
13 |
14 |
14 |
2020.11.04 |
上风向1# |
11 |
12 |
11 |
11 |
15 |
下风向2# |
14 |
14 |
14 |
13 |
下风向3# |
15 |
15 |
14 |
14 |
下风向4# |
14 |
14 |
13 |
15 |
表7-6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项目名称
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采样频次 |
气温(℃) |
湿度(%) |
气压
(hPa) |
风向 |
风速(m/s) |
2020.11.03 |
颗粒物 |
第一次 |
13.6 |
27.1 |
1027 |
东风 |
1.4 |
第二次 |
17.9 |
24.8 |
1026 |
东风 |
1.5 |
第三次 |
14.7 |
27.6 |
1027 |
东风 |
1.3 |
苯并[a]芘 |
第一次 |
16.2 |
26.5 |
1026 |
东风 |
1.4 |
第二次 |
19.1 |
21.8 |
1026 |
东风 |
1.3 |
第三次 |
12.9 |
23.0 |
1027 |
东风 |
1.2 |
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
第一次 |
17.9 |
24.8 |
1026 |
东风 |
1.5 |
第二次 |
19.1 |
21.8 |
1026 |
东风 |
1.5 |
第三次 |
14.7 |
27.6 |
1027 |
东风 |
1.3 |
第四次 |
12.9 |
23.0 |
1027 |
东风 |
1.2 |
2020.11.04 |
颗粒物 |
第一次 |
10.6 |
20.3 |
1026 |
东风 |
1.4 |
第二次 |
17.9 |
20.6 |
1021 |
东风 |
1.3 |
第三次 |
18.1 |
20.1 |
1021 |
东风 |
1.4 |
苯并[a]芘 |
第一次 |
12.9 |
21.7 |
1026 |
东风 |
1.3 |
第二次 |
19.2 |
20.1 |
1021 |
东风 |
1.3 |
第三次 |
17.3 |
20.9 |
1021 |
东风 |
1.3 |
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
第一次 |
17.9 |
20.6 |
1021 |
东风 |
1.3 |
第二次 |
19.2 |
20.1 |
1021 |
东风 |
1.3 |
第三次 |
18.1 |
20.1 |
1021 |
东风 |
1.4 |
第四次 |
17.3 |
20.9 |
1021 |
东风 |
1.3 |
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1#布袋除尘器(投料工序)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7,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颗粒物监测结果见表7-8、溢料仓及回收粉仓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监测结果见表7-9,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监测结果见表7-10,导热油炉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11,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12。
表7-7 1#布袋除尘器(投料工序)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位置 |
进口 |
出口 |
|
实测浓度
(mg/m3)
(标况) |
标干流量
(m3/h)
(标况) |
排放速率
(kg/h)
(标况) |
实测浓度
(mg/m3)
(标况) |
标干流量
(m3/h)
(标况) |
排放速率
(kg/h)
(标况) |
2020.11.03 |
第1次 |
28 |
19267 |
5.4×10-1 |
1.0 |
17254 |
1.7×10-2 |
第2次 |
21 |
20139 |
4.2×10-1 |
1.3 |
17970 |
2.3×10-2 |
第3次 |
49 |
19840 |
9.7×10-1 |
1.1 |
17651 |
1.9×10-2 |
2020.11.04 |
第1次 |
39 |
20575 |
8.0×10-1 |
1.2 |
16671 |
2.0×10-2 |
第2次 |
41 |
21103 |
8.7×10-1 |
1.1 |
16975 |
1.9×10-2 |
第3次 |
23 |
21412 |
4.9×10-1 |
1.5 |
17383 |
2.6×10-2 |
平均排放速率(kg/h) |
6.82×10-1 |
2.07×10-2 |
处理效率(%) |
97.0 |
采样
日期 |
监测
频次 |
监测位置 |
实测浓度
(mg/m3)
(标况) |
折算浓度(mg/m3)
(标况) |
标干流量
(m3/h)
(标况) |
排放速率
(kg/h)
(标况) |
氧含
量% |
平均排放速率
(kg/h) |
处理效率
% |
2020.11.03 |
第1次 |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进口 |
3.45×104 |
3.70×104 |
47933 |
1.7×103 |
15.4 |
3.3×103 |
99.99 |
第2次 |
3.10×104 |
3.38×104 |
48810 |
1.5×103 |
15.5 |
第3次 |
3.98×104 |
4.26×104 |
47282 |
1.9×103 |
15.4 |
2020.11.04 |
第1次 |
9.88×104 |
1.04×105 |
48237 |
4.8×103 |
15.3 |
第2次 |
9.24×104 |
1.01×105 |
48629 |
4.5×103 |
15.5 |
第3次 |
1.13×105 |
1.23×105 |
48113 |
5.4×103 |
15.5 |
2020.11.03 |
第1次 |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出口 |
1.4 |
1.8 |
47385 |
6.6×10-2 |
16.4 |
0.162 |
第2次 |
3.4 |
4.3 |
46633 |
1.6×10-1 |
16.3 |
第3次 |
1.5 |
2.0 |
43202 |
6.5×10-2 |
16.6 |
2020.11.04 |
第1次 |
7.4 |
9.9 |
47427 |
3.5×10-1 |
16.5 |
第2次 |
5.7 |
7.6 |
47003 |
2.7×10-1 |
16.5 |
第3次 |
1.3 |
1.7 |
46942 |
6.1×10-2 |
16.4 |
表7-8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颗粒物监测结果
监测位置 |
进口(不具备检测条件) |
出口 |
 |
实测浓度
(mg/m3)
(标况) |
标干流量
(m3/h)
(标况) |
排放速率
(kg/h)
(标况) |
实测浓度
(mg/m3)
(标况) |
标干流量
(m3/h)
(标况) |
排放速率
(kg/h)
(标况) |
2020.11.03 |
第1次 |
-- |
-- |
-- |
1.2 |
13988 |
1.7×10-2 |
第2次 |
-- |
-- |
-- |
1.6 |
13444 |
2.2×10-2 |
第3次 |
-- |
-- |
-- |
1.2 |
13743 |
1.6×10-2 |
2020.11.04 |
第1次 |
-- |
-- |
-- |
1.1 |
14217 |
1.6×10-2 |
第2次 |
-- |
-- |
-- |
2.1 |
15975 |
3.4×10-2 |
第3次 |
-- |
-- |
-- |
1.7 |
10296 |
1.8×10-2 |
平均排放速率(kg/h) |
-- |
2.05×10-2 |
处理效率(%) |
-- |
表7-9 溢料仓及回收粉仓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监测结果
表7-10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检测
项目 |
依据及分析方法 |
实测浓度
(mg/m³)
(标况) |
折算浓度
(mg/m³)
(标况) |
标干流量
(m³/h)
(标况) |
排放速率
(kg/h)
(标况) |
氧含量(%) |
2020.11.03 |
二氧化硫 |
HJ 57-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
ND |
ND |
47385 |
<1.4×10-1 |
16.4 |
ND |
ND |
46633 |
<1.4×10-1 |
16.3 |
ND |
ND |
43202 |
<1.3×10-1 |
16.6 |
2020.11.04 |
ND |
ND |
47427 |
<1.4×10-1 |
16.5 |
ND |
ND |
47003 |
<1.4×10-1 |
16.5 |
ND |
ND |
46942 |
<1.4×10-1 |
16.4 |
2020.11.03 |
氮氧化物 |
HJ693-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38 |
50 |
47385 |
1.8 |
16.4 |
35 |
45 |
46633 |
1.6 |
16.3 |
34 |
46 |
43202 |
1.5 |
16.6 |
2020.11.04 |
32 |
43 |
47427 |
1.5 |
16.5 |
38 |
51 |
47003 |
1.8 |
16.5 |
37 |
48 |
46942 |
1.7 |
16.4 |
表7-11 导热油炉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检测
项目 |
依据及分析方法 |
实测浓度
(mg/m³)
(标况) |
折算浓度
(mg/m³)
(标况) |
标干流量
(m³/h)
(标况) |
排放速率
(kg/h)
(标况) |
氧含量(%) |
2020.11.03 |
颗粒物 |
HJ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
1.5 |
4.1 |
2015 |
3.0×10-3 |
14.6 |
1.7 |
4.6 |
2122 |
3.6×10-3 |
14.6 |
1.4 |
3.7 |
2107 |
2.9×10-3 |
14.4 |
2020.11.04 |
1.8 |
4.8 |
2135 |
3.8×10-3 |
14.5 |
1.1 |
3.1 |
2058 |
2.3×10-3 |
14.8 |
3.0 |
8.3 |
2099 |
6.3×10-3 |
14.7 |
2020.11.03 |
二氧化硫 |
HJ 57-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
ND |
4 |
2015 |
<6.0×10-3 |
14.6 |
ND |
4 |
2122 |
<6.4×10-3 |
14.6 |
ND |
4 |
2107 |
<6.3×10-3 |
14.4 |
2020.11.04 |
ND |
4 |
2135 |
<6.4×10-3 |
14.5 |
ND |
4 |
2058 |
<6.2×10-3 |
14.8 |
ND |
4 |
2099 |
<6.3×10-3 |
14.7 |
2020.11.03 |
氮氧化物 |
HJ693-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
7 |
19 |
2015 |
1.4×10-2 |
14.6 |
9 |
25 |
2122 |
1.9×10-2 |
14.6 |
8 |
21 |
2107 |
1.7×10-2 |
14.4 |
2020.11.04 |
7 |
19 |
2135 |
1.5×10-2 |
14.5 |
9 |
25 |
2058 |
1.9×10-2 |
14.8 |
8 |
22 |
2099 |
1.7×10-2 |
14.7 |
表7-12 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进口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检测
项目 |
依据及分析方法 |
实测浓度
(mg/m³)
(标况) |
标干流量
(m³/h)
(标况) |
排放速率
(kg/h)
(标况) |
2020.11.03 |
颗粒物 |
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
6.0 |
11650 |
7.0×10-2 |
4.1 |
12167 |
5.0×10-2 |
7.7 |
10445 |
8.0×10-2 |
2020.11.04 |
5.2 |
10604 |
5.5×10-2 |
6.2 |
10385 |
6.4×10-2 |
4.7 |
10661 |
5.0×10-2 |
2020.11.03 |
苯并[a]芘 |
HJ/T 40-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
0.026 µg/m3 |
10814 |
2.8×10-7 |
0.021 µg/m3 |
9833 |
2.1×10-7 |
0.023 µg/m3 |
11412 |
2.6×10-7 |
2020.11.04 |
0.038μg/m³ |
10155 |
3.9×10-7 |
0.035μg/m³ |
10826 |
3.8×10-7 |
0.033μg/m³ |
10206 |
3.4×10-7 |
2020.11.03 |
非甲烷
总烃 |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排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0.74 |
11888 |
8.8×10-3 |
0.74 |
11854 |
8.8×10-3 |
0.80 |
11929 |
9.5×10-3 |
1.22 |
11617 |
1.4×10-2 |
2020.11.04 |
2.57 |
10604 |
2.7×10-2 |
3.39 |
10385 |
3.5×10-2 |
2.94 |
10661 |
3.1×10-2 |
3.21 |
10607 |
3.4×10-2 |
2020.11.03 |
沥青烟 |
HJ/T 45-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重量法 |
9.5 |
11650 |
1.1×10-1 |
12.2 |
12167 |
1.5×10-1 |
7.1 |
10445 |
7.4×10-2 |
2020.11.04 |
7.9 |
10604 |
8.4×10-2 |
9.8 |
10385 |
1.0×10-1 |
11.7 |
10661 |
1.2×10-1 |
2020.11.03 |
臭气浓度 |
GB/T 14675-1993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550 |
11650 |
/ |
417 |
12167 |
/ |
417 |
10445 |
/ |
2020.11.04 |
174 |
10604 |
/ |
234 |
10385 |
/ |
234 |
10661 |
/ |
表7-13 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排气筒出口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检测
项目 |
依据及分析方法 |
实测浓度
(mg/m³)
(标况) |
标干流量
(m³/h)
(标况) |
排放速率
(kg/h)
(标况) |
2020.11.03 |
颗粒物 |
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
2.3 |
11888 |
2.7×10-2 |
3.7 |
11854 |
4.4×10-2 |
2.2 |
11929 |
2.6×10-1 |
2020.11.04 |
1.9 |
11378 |
2.2×10-2 |
2.8 |
11155 |
3.1×10-2 |
2.1 |
11162 |
2.3×10-2 |
2020.11.03 |
苯并[a]芘 |
HJ/T 40-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
ND |
11617 |
<2.3×10-8 |
ND |
11521 |
<2.3×10-8 |
ND |
11918 |
<2.4×10-8 |
2020.11.04 |
ND |
11271 |
<2.3×10-8 |
ND |
11355 |
<2.3×10-8 |
ND |
11202 |
<2.2×10-8 |
2020.11.03 |
非甲烷
总烃 |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排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0.74 |
11888 |
8.8×10-3 |
0.74 |
11854 |
8.8×10-3 |
0.80 |
11929 |
9.5×10-3 |
1.22 |
11617 |
1.4×10-2 |
2020.11.04 |
0.62 |
11378 |
7.1×10-3 |
1.04 |
11155 |
1.2×10-2 |
0.95 |
11162 |
1.1×10-2 |
0.66 |
11271 |
7.4×10-3 |
2020.11.03 |
沥青烟 |
HJ/T 45-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重量法 |
2.5 |
11888 |
3.0×10-2 |
2.8 |
11854 |
3.3×10-2 |
3.3 |
11929 |
3.9×10-2 |
2020.11.04 |
2.0 |
11378 |
2.3×10-2 |
3.1 |
11155 |
3.5×10-2 |
2.8 |
11162 |
3.1×10-2 |
2020.11.03 |
臭气浓度 |
GB/T 14675-1993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417 |
11888 |
/ |
309 |
11854 |
/ |
234 |
11929 |
/ |
2020.11.04 |
174 |
11271 |
/ |
132 |
11355 |
/ |
174 |
11202 |
/ |
3、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由表7-2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第一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381μg/m3,第二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291μg/m3。无组织颗粒物两天的监测浓度最高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由表7-3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第一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0.91mg/m3,第二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0.85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两天的监测浓度最高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由表7-4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苯并[a]芘第一天未检出,第二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2.2n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两天的监测浓度最高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由表7-5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臭气浓度第一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15,第二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15。无组织臭气浓度两天的监测浓度最高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由表7-7~7-13得出,验收监测期间,1#布袋除尘器(投料工序)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1.5mg/m3;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9.9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51mg/m3;回收粉仓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2.1mg/m3;导热油炉排气筒颗粒物折算浓度最高值为4.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高值为9mg/m3;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3.7mg/m3,苯并[a]芘未检出,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最高值为1.22mg/m3,沥青烟监测浓度最高值为3.3mg/m3,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最高值为417。
综上,各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及《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要求。
(3)环保设备去除效率分析
由表7-7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投料工序布袋除尘器进口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为1.5kg/h,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3×10-2kg/h,经计算,投料工序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7.0%。
由表7-8得出,验收监测期间,烘干工序布袋除尘器进口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为3.3×103kg/h,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0.162kg/h,经计算,烘干工序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9991%。
由表7-12、7-13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进口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为6.15×10-2kg/h,排气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2.88×10-2kg/h,经计算,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53.171%;进口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速率为2.10125×10-2kg/h,排气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0.8725×10-2kg/h,经计算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58.442%;进口沥青烟平均排放速率为1.063×10-1kg/h,排气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3.18×10-2kg/h,经计算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对沥青烟的处理效率为70.085%;进口苯并[a]芘平均排放速率为3.1×10-7kg/h,排气筒出口苯并[a]芘未检出。
三、噪声监测结果及分析
1、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位置示意图见图7-2,监测结果见表7-14。

图7-2 噪声监测位置示意图(2020年11月03日,2020年11月04日)
表7-14 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时间 |
监测结果 |
2020.11.03 |
1#西厂界 |
10:00 |
59.5 |
2#北厂界 |
10:16 |
58.9 |
3#南厂界 |
10:36 |
55.3 |
4#东厂界 |
11:06 |
46.9 |
2020.11.04 |
1#西厂界 |
10:37 |
58.3 |
2#北厂界 |
10:55 |
57.1 |
3#南厂界 |
11:12 |
55.0 |
4#东厂界 |
11:33 |
47.6 |
标准限值 |
65(昼) |
2、噪声监测结果分析
由表7-10得出,验收监测期间,噪声第一天昼间监测最高值为59.5.0dB(A),第二天昼间监测最高值为58.3dB(A)。两天的噪声监测值均低于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总量核算
项目污染物总量计算结果见表7-15。
表7-15 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表
污染物 |
排放位置 |
有组织 |
无组织 |
合计排放量
(t/a) |
排放速率
(kg/h) |
工作时间(h/a) |
排放量
(t/a) |
排放量
(t/a) |
颗粒物 |
1#布袋除尘器(投料工序)排气筒 |
2.07×10-2 |
1000 |
0.0207 |
0 |
0.23565 |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 |
0.162 |
1000 |
0.162 |
导热油炉排气筒 |
3.65×10-3 |
1000 |
0.00365 |
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排气筒 |
2.88×10-2 |
1000 |
0.0288 |
溢料仓及回收粉仓布袋除尘器排气筒 |
2.05×10-2 |
1000 |
0.0205 |
二氧化硫 |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 |
0.138 |
1000 |
0.138 |
0 |
0.14426 |
导热油炉排气筒 |
6.26×10-3 |
1000 |
0.00626 |
氮氧化物 |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 |
1.65 |
1000 |
1.65 |
0 |
1.6668 |
导热油炉排气筒 |
1.68×10-2 |
1000 |
0.0168 |
经计算,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23565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14426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6668t/a,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09)中总量要求:颗粒物1.72t/a,氮氧化物1.9024t/a,二氧化硫0.324t/a。氮氧化物超出《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09)中总量要求。
|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一、验收监测结论
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村民收入水平,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计划于高青县青城镇西纸坊村以南50米处建设“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规划建设HZS120D混凝土搅拌站一座、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座以及乳化沥青生产线一条,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吨、沥青水稳混凝土20万吨、乳化沥青100吨。2018年9月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29日高青县环境保护局以高环审[2018]96号文对报告表进行了环评审批。
因资金原因,“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目前,一期工程主要建设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座以及乳化沥青生产线一条,HZS120D混凝土搅拌站待二期工程建设。
2、废气监测结论
(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由表7-2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第一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381μg/m3,第二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291μg/m3。无组织颗粒物两天的监测浓度最高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由表7-3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第一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0.91mg/m3,第二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0.85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两天的监测浓度最高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由表7-4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苯并[a]芘第一天未检出,第二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2.2n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两天的监测浓度最高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由表7-5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臭气浓度第一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15,第二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15。无组织臭气浓度两天的监测浓度最高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由表7-7~7-13得出,验收监测期间,1#布袋除尘器(投料工序)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1.5mg/m3;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9.9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51mg/m3;回收粉仓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2.1mg/m3;导热油炉排气筒颗粒物折算浓度最高值为4.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高值为9mg/m3;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3.7mg/m3,苯并[a]芘未检出,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最高值为1.22mg/m3,沥青烟监测浓度最高值为3.3mg/m3,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最高值为550。
综上,各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及《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要求。
(3)环保设备去除效率分析
由表7-7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投料工序布袋除尘器进口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为1.5kg/h,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3×10-2kg/h,经计算,投料工序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7.0%。
由表7-8得出,验收监测期间,烘干工序布袋除尘器进口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为3.3×103kg/h,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0.162kg/h,经计算,烘干工序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9991%。
由表7-12、7-13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进口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为6.15×10-2kg/h,排气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2.88×10-2kg/h,经计算,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53.171%;进口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速率为2.10125×10-2kg/h,排气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0.8725×10-2kg/h,经计算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58.442%;进口沥青烟平均排放速率为1.063×10-1kg/h,排气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3.18×10-2kg/h,经计算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对沥青烟的处理效率为70.085%;进口苯并[a]芘平均排放速率为3.1×10-7kg/h,排气筒出口苯并[a]芘未检出。
3、废水调查结论
项目水喷淋设施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乳化沥青混合搅拌用水在生产过程中损耗,
则生产上无废水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污水,产生量约为144m3/a,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4、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噪声第一天昼间监测最高值为59.5dB(A),第二天昼间监测最高值
为58.3dB(A)。两天的噪声监测值均低于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废调查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沉渣、自然沉降的沉渣回用于生产;水喷淋装置产生的底泥晾干后回用于生产。则项目固废主要为石子筛选产生的废石料、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导热油和职工生活垃圾。
(1)废石料: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筛选分级工序产生一定量废石料,产生量约为18.2t/a,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2)废活性炭:本项目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内装有活性炭,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为0.12t/a,在危废间暂存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废UV灯管:本项目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内安有UV灯管,UV灯管使用寿命约为5年,每次产生量约为20根,废UV灯管属于HW29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23-29,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导热油:导热油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炭化等原因导致性能下降,需要定期更换。本项目导热油更换频次约10年/次,废导热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49-08,每次废导热油产生量约为4t,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d,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3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总量控制达标分析
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23565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14426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6668t/a满足《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09)中总量要求:颗粒物1.72t/a,氮氧化物1.9024t/a,二氧化硫0.324t/a。
7、环保管理检查结论
(1)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
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于2018年9月委托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8年9月29日通过高青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高环审[2018]96号,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资料齐全。
(2)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为本项目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成立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对公司环保设施的运行进行管理监督,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22%。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8-1。
表8-1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际投资情况 |
类别 |
投资
(万元)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粉料料仓配套布袋除尘器(1套) |
3.0 |
3 |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上料粉尘配套集气罩、15m高排气筒(H1)配套设施(1套);溢料仓及回收粉仓配套布袋除尘器及15m高排气筒;石料烘干粉尘、石子筛选粉尘、石料烘干系统燃烧废气配套布袋除尘系统及集气罩、16.5m高排气筒(H2)配套设施(1套);另石料烘干系统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 |
25.0 |
4 |
5 |
沥青烟气配套建设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20m高排气筒(H3)配套设施(1套) |
10.0 |
6 |
导热油炉废气、低氮燃烧技术、15m高排气筒(H4)配套设施 |
5.0 |
7 |
噪声处理设施 |
基础减振降噪、低噪声设备 |
5.0 |
8 |
固废处理设施 |
装置配套废石料料仓、危险废物暂存间 |
4.0 |
9 |
废水处理设施 |
化粪池 |
1.0 |
10 |
其它 |
绿化、地面硬化 |
3.0 |
合计 |
56.0 |
项目现有环保设备运行稳定,并配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能够满足验收标准。
(4)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①项目位于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南首,根据《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卫生防护距离章节可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00米,项目厂界1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存在,距离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的东纸坊村,距离约356m,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②在项目运营期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患于未然。
③环境监测计划
为有效的了解项目排污情况和环境现状,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我公司对各个排污环节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定期监测计划,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现行国家、部颁布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环境保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监测计划内容可参考表8-2。
表8-2 监测计划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频次 |
废气 |
1#布袋除尘器(投料工序)排气筒 |
颗粒物 |
每半年1次;非正常情况随时监测 |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溢料仓及回收粉仓排气筒 |
颗粒物 |
导热油炉排气筒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排气筒 |
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 |
厂界无组织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每年1次;非正常情况随时监测 |
噪声 |
厂界 |
Leq(A) |
每季度1次 |
固废 |
统计各类固废量 |
统计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去向 |
每月1次 |
二、建议
1、加强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完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及时记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并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与检修,确保污染物排放持续达标。
2、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3、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并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的要求。
4、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及时办理五联单进行转运。
附注
本监测表附以下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围敏感目标分布图
附图3.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 项目现场照片
本监测表附以下附件:
附件1.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附件2.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意见
附件3. 青城镇人民政府关于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规划意见
附件4.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证明
附件5. 高青县规划局关于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用地规划证明
附件6. 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关于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规划意见
附件7. 环评表批复
附件8. 环评结论
附件9. 工况证明
附件10.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附件1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
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
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1月16日,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中“一期(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座以及一条乳化沥青生产线)”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单位: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南首
建设内容:“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5132m
2,主要利用空闲土地新建。目前,一期工程实际投资4600万元,主要建设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座以及乳化沥青生产线一条,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同时配套建设办公室、实验室等配套设施及相关配套设备。HZS120D混凝土搅拌站在二期工程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9月,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委托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29日,高青县环境保护局以高环审[2018]96号《关于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进行了批复。
2018年10月项目开工建设,目前项目设计的一期项目及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毕,并于2020年10月投入试运行,试生产期间项目运行良好。
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山东888集团sl最新线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山东888集团sl最新线路检测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版)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核查,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检查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04日,山东888集团sl最新线路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工艺废气、废水、厂界噪声、固废进行了现场检测,并在此验收监测基础上编制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的1.22%。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中(一期(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座以及一条乳化沥青生产线)”环评报告内容及审批意见要求。
1、对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进行检查,核实项目地理位置以及平面布置,核实项目的产品内容以及实际生产能力、各工段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项目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
2、结合企业已有排污许可证核对执行标准,检查项目各单元的污染物的实际产生情况以及相应的环保设施实际配置情况和实际运行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核实,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以及验收监测报告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比,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变更情况
序号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更原因 |
环境影响变化 |
1 |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上料粉尘、石料烘干粉尘、石料筛分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2级除尘净化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上料粉尘、石料烘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H1)排放 |
根据现场实际设备布置情况调整废气走向,缩短管道铺设长度。根据调研,选择处理效率更高的环保设施。 |
未显著造成不利的环境影响 |
石料烘干粉尘、石料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一根16.5m高排气筒(H2)排放 |
2 |
石料烘干系统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石料烘干系统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与石料烘干粉尘、石料筛分粉尘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一根16.5m高排气筒(H2)排放 |
3 |
沥青烟气通过静电捕集净化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沥青烟气通过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
4 |
-- |
溢料仓及回收粉仓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1、“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LB-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座以及乳化沥青生产线一条,HZS120D混凝土搅拌站待二期工程建设;此外,一期工程未建设破碎系统,沥青水稳混凝土生产原材料直接购买成品石子骨料,不进行石块破碎处理。
2、经比对,本项目性质、规模和地点均没有发生变化。根据现场实际设备布置情况调整了废气走向,缩短了管道铺设长度;沥青烟气选择处理效率更高的沥青烟气通过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环保设施;溢料仓及回收粉仓增加一套布袋除尘器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污染因子、污染物总量均未发生变化,未显著造成不利的环境影响,故本项目的工程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水喷淋设施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乳化沥青混合搅拌用水在生产过程中损耗,生产上无废水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污水,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项目废气主要为砂石骨料卸车粉尘、粉料卸车粉尘、上料粉尘、物料输送粉尘、石料烘干系统燃烧废气、石料烘干粉尘、石子筛选粉尘、沥青烟、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
砂石骨料卸车粉尘:外购砂石骨料由运输车辆卸至密闭料仓时会产生粉尘,由于本项目所用骨料如石子、砂砾的粒径较大,且储存空间密闭,大部分粉尘可经重力作用在储料仓瞬间沉积,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外环境。
-
粉料卸车粉尘:本项目所用矿粉采用罐车运输的方式运至厂内,以高压空气为动力源自罐车输送至封闭式料仓中,在输送过程中料仓的压力大于大气压,由此伴随着仓内压力的产生,多余气体通过料仓顶除尘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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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料粉尘:本项目砂石骨料通过装载机运至上料仓中,粉料由螺旋输送机送至上料仓内。螺旋输送机为全密闭状态,粉料上料过程无粉尘产生,粉尘主要为装载机作业过程产生。粉尘经上料口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H1)有组织排放,没有被收集到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物料输送粉尘:在各生产环节之间,砂石骨料通过料斗、输送带的方式进行输送,矿粉通过螺旋输送机进行输送。其中螺旋输送机输送过程为全密封状态无粉尘产生,砂石骨料输送过程有少量粉尘产生,本项目对输送带进行密闭处理,生产场所洒水降尘,大部分粉尘沉降,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石料烘干粉尘、石子筛选粉尘:石料在烘干筒内烘干加热,烘干筒不停转动过程使石料间接均匀受热,在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粉尘;石料筛选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粉尘,石料烘干粉尘、石子筛选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6.5m高排气筒(H2)有组织排放,没有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石料烘干系统燃烧废气:石料在烘干筒内烘干加热,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烟气与石料烘干粉尘、石子筛选粉尘一起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6.5m高排气筒(H2)有组织排放。
-
沥青烟气:沥青烟气主要产生环节为成品斗车提升送入成品仓的过程、在成品仓储存出料过程及抽出泵输送至乳化沥青储罐过程。沥青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H3)有组织排放,没有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本项目配套一台天然气导热油炉为生产供热,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15m高排气筒(H4)有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传送带、搅拌机、提升机、空压机、风机、泵类等机器设备运行发出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各机器设备上设置减震垫,通过加强设备维护及距离衰减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沉渣、自然沉降的沉渣回用于生产;水喷淋装置产生的底泥晾干后回用于生产。则项目固废主要为石子筛选产生的废石料、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导热油和职工生活垃圾。
(1)废石料: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筛选分级工序产生废石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2)废活性炭:项目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内装有活性炭,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在危废间暂存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废UV灯管:本项目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内安有UV灯管,UV灯管使用寿命约为5年,废UV灯管属于HW29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23-29,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导热油:导热油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炭化等原因导致性能下降,需要定期更换。本项目导热油更换频次约10年/次,废导热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49-08,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20人,项目生活垃圾产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建设的一期工程项目正常运行,生产负荷>75%以上,符合验收检测条件。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第一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381μg/m
3,第二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291μg/m
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第一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0.91mg/m
3,第二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0.85mg/m
3。无组织苯并[a]芘第一天未检出,第二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2.2ng/m
3。无组织颗粒物、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无组织苯并[a]芘两天的监测浓度最高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臭气浓度第一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15,第二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15。无组织臭气浓度两天的监测浓度最高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1#布袋除尘器(投料工序)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1.5mg/m
3;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9.9mg/m
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51mg/m
3;回收粉仓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2.1mg/m
3;导热油炉排气筒颗粒物折算浓度最高值为4.8mg/m
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高值为9mg/m
3;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浓度最高值为3.7mg/m
3,苯并[a]芘未检出,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最高值为1.22mg/m
3,沥青烟监测浓度最高值为3.3mg/m
3,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最高值为417。
综上,各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及《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要求。
(3)环保设备去除效率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投料工序布袋除尘器进口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为1.5kg/h,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3×10
-2kg/h,经计算,投料工序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7.0%。
验收监测期间,烘干工序布袋除尘器进口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为3.3×10
3kg/h,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0.162kg/h,经计算,烘干工序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9991%。
验收监测期间,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进口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为6.15×10
-2kg/h,排气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2.88×10
-2kg/h,经计算,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53.171%;进口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速率为2.10125×10
-2kg/h,排气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0.8725×10
-2kg/h,经计算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58.442%;进口沥青烟平均排放速率为1.063×10
-1kg/h,排气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3.18×10
-2kg/h,经计算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对沥青烟的处理效率为70.085%;进口苯并[a]芘平均排放速率为3.1×10
-7kg/h,排气筒出口苯并[a]芘未检出。
(4)、废水调查结论
项目水喷淋设施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乳化沥青混合搅拌用水在生产过程中损耗,生产上无废水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污水,环卫部门处置。
(5)、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噪声第一天昼间监测最高值为59.5dB(A),第二天昼间监测最高值为58.3dB(A)。两天的昼间噪声监测值均低于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6)、固废调查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沉渣、自然沉降的沉渣回用于生产;水喷淋装置产生的底泥晾干后回用于生产。则项目固废主要为石子筛选产生的废石料、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导热油和职工生活垃圾。
废石料: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筛选分级工序产生一定量废石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废活性炭:项目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内装有活性炭,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废活性炭废物代码为900-041-49,在危废间暂存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废UV灯管:本项目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内安有UV灯管,UV灯管使用寿命约为5年,每次产生量约为20根,废UV灯管危废代码为900-023-29,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导热油:导热油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炭化等原因导致性能下降,需要定期更换。项目导热油更换频次约10年/次,废导热油危废代码为900-249-08,每次废导热油产生量约为4t,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劳动定员20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3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7)、总量控制达标分析
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表
污染物 |
排放位置 |
有组织 |
无组织 |
合计排放量
(t/a) |
排放速率
(kg/h) |
工作时间(h/a) |
排放量
(t/a) |
排放量
(t/a) |
颗粒物 |
1#布袋除尘器(投料工序)排气筒 |
2.07×10-2 |
1000 |
0.0207 |
0 |
0.23565 |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 |
0.162 |
1000 |
0.162 |
导热油炉排气筒 |
3.65×10-3 |
1000 |
0.00365 |
水喷淋+动态离心除雾+光离复合一体设备排气筒 |
2.88×10-2 |
1000 |
0.0288 |
溢料仓及回收粉仓布袋除尘器排气筒 |
2.05×10-2 |
1000 |
0.0205 |
二氧化硫 |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 |
0.138 |
1000 |
0.138 |
0 |
0.14426 |
导热油炉排气筒 |
6.26×10-3 |
1000 |
0.00626 |
氮氧化物 |
2#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排气筒 |
1.65 |
1000 |
1.65 |
0 |
1.6668 |
导热油炉排气筒 |
1.68×10-2 |
1000 |
0.0168 |
经计算,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23565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14426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6668t/a,满足《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09)中总量要求:颗粒物1.72t/a,氮氧化物1.9024t/a,二氧化硫0.324t/a。
(1)在项目运营期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患于未然。
(2)落实环境监测计划。为有效了解项目排污情况和环境现状,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公司对各个排污环节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定期监测计划,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现行国家、部颁布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对监测结果进行跟踪,一旦发现异常,立刻通知生产人员或维修人员对工艺进行调整或对设备进行抢修,启动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的发生。企业应对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审核并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县分局备案。
(3)、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情况
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一期)应及时变更、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项目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卫生防护距离章节可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00米,项目厂界1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存在,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的东纸坊村,距离约356m,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噪声对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较完善的处理装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标,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混凝土和沥青水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一期)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达标。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提出了后续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经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现场整改合格后,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保养等相关记录,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现场管理和对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高效运行,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严禁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故障下生产。
3、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收意见,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
4、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 个工作日内,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平台网址:http://114.251.10.205)。
八、验收人员信息:
项目验收工作组成员信息见附件。
高青县青城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2021年1月16日